2024/08/28

  • 20240826審易庭
    • 從收到起訴書就開始擔憂,還好有與楊哥的一對一,讓太太跟我,有合一的心可以面對仇敵,求主親自保守祂所賜給我們的產業,平安與喜樂,不可被偷竊,毀壞,殺害。
    • 但事情有這麼簡單嗎?當然不,仇敵怎會不控訴呢?
    • 當我看到那些之前的筆錄時,感嘆,痛恨,懊悔,就像是被霸淩的人,再一次經歷一樣。
    • 那我的信心在哪呢?上帝帶著我看使徒行傳,保羅要去羅馬受審,“太陽和星辰多日不顯露,又有狂風大浪催逼,我們得救的指望就都絕了”。那時保羅得到神的安慰,“保羅,不要害怕,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,並且與你同船的人,神都賜給你了“。所以,我知道,我必不失落,更要安慰同樣受難的人。
    • 只是,內心缺乏了“承認軟弱“而且有妄下斷言與偏見的問題(這是我現在知道的),所以在回彰化溪湖喝酒後,覺得太太並不體諒我,給我臉色,(其實她沒有),那毀滅的靈就佔據了我,讓我要毀滅自己,尋求這世上的解脫,這是從來沒有的,還好主派家人攔阻了我,沒被魔鬼得逞。感謝主。
    • 之後我發現,只要喝了酒,就會有要毀滅自己的想法,真的很可怕,我想,在船上風浪之中,不見日月時,除了害怕,保羅在做什麼,主說:他在唱詩歌歡喜快樂的與主同在,所以他能安慰人。主又帶著我看約翰福音最後一章,主親自與彼得同在,滿足了彼得經濟的需要,滿足了生活的需要,並且主需要彼得(醫治了彼得的罪惡感,讓他不必毀滅自己)。主也就醫治了我,但我也不想喝酒了。
    • 最後在開庭前,律師說服我,要做協商,再認罪。主啊,我怎麼認罪,怎麼協商,我自我控訴,我妄下斷言(這是現在知道的),但我順服了,因為主告訴我,我是在“來“的階段,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,耶穌轉過身來,看見他們跟著,就問他們說:『你們要甚麼?』他們說:『拉比,在哪裡住?』耶穌說:『你們來看。』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裡住,這一天便與他同住,那時約有申正了。」,「耶穌說:『你來吧!』彼得就從船上下去,在水面上走,要到耶穌那裡去。」,「說了這話,就大聲呼叫說:『拉撒路出來!』那死人就出來了,手腳裹著布,臉上包著手巾。耶穌對他們說:『解開,叫他走!』」。
    • 26號開庭,我那天想說,我要帶著口罩帶著墨鏡,我不想看見他們。我確實這樣做了,但主不准,我坐在那,律師來了,認不出我,我脫下口罩眼鏡,他們就剛好來了,但我卻一點都不憤怒與擔憂,反倒見到他們是喜樂的,我喜樂他們看起來很好,三年半了,我很高興他們很好,主啊,原來我因祢得喜樂。
    • 而後有一組律師在討論,(我們有四位被告),他們說,他們不相信張銘芳可以一手遮天,這個檢察官是看不出來嗎?說了很多,我不停的聽到他們說我的名字,我便跟律師說,他們記我的名字倒是很熟,突然律師跟我說,等下法官會要求被告自己先說,然後才會讓律師說,我很著急(先是著急),法官會問什麼,我要說什麼,律師說法官會問根據檢察官所提,我有什麼意見,我只要回答,我有認罪的打算,但希望與微軟協商,之後他就可以接手回答了,多麼簡單啊,哈哈,我錯了。
    • 當坐進去等開庭時,我的心超級害怕,真不知道我在怕什麼,不就兩句話嗎?但我心臟跳到快從嘴巴跳出來,當然我當時是不住的禱告,希望像第一次一樣,聖靈對我說,我來幫祢說,主啊,我好軟弱啊(這時候我才知道,我超級軟弱),最後,我說主啊,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,我求祢救我,但照祢的意思,可是我真的不行了,然後,主的愛彰顯了,法官居然說,張先生,你可以請律師說,我開心的像小孩,馬上給律師。那一刻,我知道了,“他對我說: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“。
    • 後來,每個被告都自己說,而主對我說,你看他們,“愚昧人不喜愛明哲,只喜愛顯露心意“,所以除了我以外,每個被告都被法官斥責,主藉著法官的口說了一句(我想法官是主派來的),認錯,認罪跟論罪,是三件事。所以,我要認罪悔改,為我的妄下斷言,不聽從主。
    • 最後,法官很有意思,跟我說,你不用認罪,(其他人都不認罪,只有我們說願意認罪),你應該要辯論,法官說,他不協商了,直接進入一般庭,這個跟我律師最初的想法不同。
    • 我得到了什麼?他們終於都說實話了,不像之前都說是我說的,我其實很被安慰。被主親自安慰
    • 信心之旅還在繼續,但主啊,我是軟弱的,所以我要永遠倚靠祢,感謝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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