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的大能

  • 導論
    • 哥羅西書1:25-26,28: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,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,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;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。我們傳揚他,是用諸般的智慧,勸戒各人,教導各人,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。
      • 把每個人成成熟熟的,呈現在上帝的手中,在上帝的面前。
    • 福音神學就是生活
    • 有小組的教會不一定是小組教會
    • 神學院教的,在生活該怎麼用
  • 福音神學四要素
    • 羅馬書一,三,五章
      • 羅馬書5:1: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
      •  
    • 因信稱義,是因為愛,是沒有原因,是恩典
    • 四要素
      • 羅馬書3:21-24: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
      • 恩典,相信,耶穌基督,稱義(罪得赦免)
  • 以四要素查驗
    • 用來做準繩
    • 福音不是妥協
    • 因信稱義是絕對的,沒有別的福音
    • 要以福音的角度來光照
    • 詩篇119:130: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,使愚人通達。
    • 奧古斯丁“上帝之城”
    •  
  • 隱藏與顯現的上帝
    • 重要的不是知識,是神
    • 約翰一書2:15: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
    • 以賽亞書6:3:彼此呼喊說:聖哉!聖哉!聖哉!萬軍之耶和華;他的榮光充滿全地!
    • 福音只有一個
    • 要透過耶穌,才能找到上帝
    • 羅馬書1:20: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    • 約翰福音14:6:耶穌說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    • 若不是耶穌就很危險
    • 基督徒對世界的認同,條件是耶穌,注意力要放在耶穌身上
    • 申命記32:10: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─荒涼野獸吼叫之地,就環繞他,看顧他,保護他,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。
    • 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一個宗教,是要認識耶穌,是一種和神的特別關係。
    • 奉耶穌基督的名,使用這世界,享受這世界,運用這世界的資源,成為別人的祝福。
    • 哥林多前書3:21:所以無論誰,都不可拿人誇口,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。
    • 唯有十字架神學,才能真正讓我們遇見上帝
  • 聖經中的統一性
    • 聖經裡,對我說話的上帝,才是最重要的
    • 要知道律法與福音的差異
    • 舊約中也有福音
    • The new is in the old concealed. The old is in the new revealed.
  • 馬可福音的由來
    • 馬可是彼得的翻譯
    • 耶穌的福音是活出來的,是用傳講的,叫人聽的明白。
  • 解經的原則
    • 讀聖經,先把“理性”淘汰。
    • 耶穌就是真理
    • 光“信”沒有用,用“信心”相信聖經所寫的每句話。
    • 耶穌的復活是歷史的事實
    • 解釋聖經,看它文字怎麼說,參照上下文來解釋
  • 路德的解經原則
    • 約翰福音3:5: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
      • 水就是水
    • 提多書3:5:他便救了我們;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
      • 洗禮很重要
    • 聖靈幫助我看懂,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係
    •  
  • 以經解經
    • 創世紀12章與路加福音2章
    • 彼得前書2:9: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
    • 出埃及記18:21: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,就是敬畏神、誠實無妄、恨不義之財的人,派他們作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管理百姓,
      • 談揀選
    • 以弗所書5:32:這是極大的奧祕,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。
      • 有一個奧秘就是外邦人,現在也是上帝家裡的人
    • 先相信,就會慢慢的了解
    •  
  • 以基督為中心的解經
    • 天主教的神學是從哲學開始的
    • 邏輯是魔鬼的太太,因為不需要“信”
    • 信仰是從歷史事件開始的
    • 認識耶穌就是信仰的開始
    • 整本聖經的內容,就是耶穌基督
    • 解經:要在每個地方看到耶穌,以及跟耶穌的關係
    • 路加福音24:27,44: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耶穌對他們說: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: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書,和詩篇上所記的,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。
    • 愛是很有時間,不怕麻煩
    • 加拉太書第三章:你們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
    • 耶穌對約伯的回帶
    • “舊約中的福音”
    • 詩篇23:(大衛的詩。)耶和華是我的牧者,我必不致缺乏。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,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。他使我的靈魂甦醒,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。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為你與我同在;你的杖,你的竿,都安慰我。在我敵人面前,你為我擺設筵席;你用油膏了我的頭,使我的福杯滿溢。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;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直到永遠。
    •  
  • 十字架神學
    • 羅馬書第一章與詩篇19章
      • 上帝的榮耀
    • 有些基督徒,也是在拜偶像,方法和心態錯誤
    • 自隱的上帝在肉身顯現
      • 以賽亞書45:15:救主─以色列的神啊,你實在是自隱的神。
      • 顯現在馬槽,在十字架上
    • 在祂的 No 裡,藏了一個耶穌
      • 不要太快下結論
    • 要知道“我不知道”,但我可以陪伴
    • 不要從人生,去講上帝的愛
    • 要回到原點
    • 約翰一書1:9: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    • 約翰福音16:33: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,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。在世上,你們有苦難;但你們可以放心,我已經勝了世界。
    • 不要擔心失敗,要擔心用錯誤的方式成功
    •  
  • 耶穌基督的救恩
    • 宣揚,傳講
    • 知道耶穌為我做的很多
    • 從羅馬書1,3,5章去了解,福音就是經歷奇妙的交換
    • 哥林多後書5:21:神使那無罪(無罪:原文是不知罪)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。
      • 第一部分:主為了我做了什麼
      • 第二部分:交換:罪和義
    • 希伯來書4:16:所以,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
    • 主的得勝與好,算我的
    • 不要急著問怎麼做,也不要急著問別人該怎麼做(為何不做)
    • 背起十架跟隨主
    • “十字架討厭的地方”
    • 十架:是一種聖禮,是施恩具(Sacrament)
    • A man become a theologian nor by reading and studying, but by suffering and being damned.
    • 不要建立報喜不報憂的文化
    • 真實的基督徒
    • 約翰一書4章:為朋友捨命,沒有愛比這個大
    • 以西結書:將石心換成肉心
    • 哥林多後書5章:神在基督裡與自己和好
    • 約翰一書:神先愛我們
    • 約翰福音15:13: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
    • God on the cross dealt with the world, the evil powers, and himself in trinitarian fashion.
    • “納尼亞傳奇-獅子,女巫,魔衣櫃“
    • 主讓我知道,奇妙的交換
  • 稱義
    • 以稱義光照一切
    • 稱義是描述一種關係
    • 羅馬書8:1: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
    • 聖經是一本情書
    • 約翰一書2:1: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
    • 哥羅西書1:22: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,都成了聖潔,沒有瑕疵,無可責備,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。
    • 創世紀17:1: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我是全能的神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,
    • 詩篇84:11:因為耶和華─神是日頭,是盾牌,要賜下恩惠和榮耀。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。
    • 羅馬書3:24: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
      • 哈巴谷書
      •  
    • 耶穌是講真理,活出神學
    • 因信稱義的地位要一輩子站著
    • 羅馬書8:39: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
    • 稱義與耶穌密不可分
    • 稱義是“外加的義”
    • 羅馬書8:4: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      • 因為耶穌的義,成為了我的義
    • 馬太福音5:20: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
    • 成義是需要成長的
    • 羅馬書5:5: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。
      • 改變成:
      • 羅馬書6:14: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    • 神眼中的你是聖潔沒有瑕疵的,是指“現在”
    • 對上帝而言,所有時間都是“現在”
    • 腓立比書1:6: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,必成全這工,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。
    • 羅馬書8:29: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
      • 我會越來越像耶穌
    • 是義人同時也是罪人
    • 詩篇51:3:因為,我知道我的過犯;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
    • 詩篇26:1:耶和華啊,求你為我伸冤,因我向來行事純全;我又倚靠耶和華,並不搖動。
    • 先懂福音,才能懂律法
    • 屬靈爭戰適用真理來敵擋說謊之父
    • 稱義是一種關係
    • 羅馬書5:1-2: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我們又藉著他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。
  • 律法與福音
    • 律法與福音是工具
    • 律法是綱要:說明哪些可以做與哪些不可以做
    • 律法:第一是保護我們,第二是使人知罪
    • 羅馬書3:27:既是這樣,哪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    • 福音是耶穌帶來恩典的大好消息
      • 你的罪得赦免了
    • 律法叫人死,福音叫人活
    • 以弗所書2:1: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他叫你們活過來。
    • 約翰福音1:12: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
    • 以福音神學來詮釋經文,要帶出我們與上帝的關係,就是無條件的愛
    • 詮釋福音書的故事,足以讓人知罪
    • 以賽亞書55:11: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,決不徒然返回,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,在我發他去成就(發他去成就:或譯所命定)的事上必然亨通。
      • 我就是去傳好消息,使人認識耶穌,並為對方禱告
    • 如何處理看起來衝突的經文
    • 馬太福音7:21:凡稱呼我主啊,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
      • 耶穌說的是假先知
    • 天國是要“努力”進去的
      • 天國是要“搶著”進去的
    • 希伯來書10:25: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(原文是看見)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
    •  
    • 八福可以串連整本聖經
      • 因為你們有福了,所以要很快樂
    • 路加福音12:32:你們這小群,不要懼怕,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。
    • 羅馬書8:32:這是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,只憑著行為求,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。
      • 我是因為恩典,不是行為
    • 哥林多後書7:1: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
      • 這是應許
    • 約翰一書3:2-3: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,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、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    • 馬太福音25章十個童女的故事
      • 燈上的“火”是與神的關係
        • “信”
  •  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