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4/08基督徒倫理學_5

  • 倫理學
    • 信心是從神的話來
    • 信心是存活的關鍵
    • 信心是領受上帝的話做出回應
    • 屬靈的糧食
    • 約翰福音3:34:耶穌說:「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做成他的工。
    • 把苦難當食物
    • 常常禱告
    • 福音倫理學
      • 明白上帝旨意
        • 準則
        • 動機
        • 處境
      • 團隊
      • 面對苦難
      • 屬靈爭戰
      • 禱告聖靈光照
    • 不可殺人
      • 處境,動機
    • 不可姦淫
      •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,使我們在言語和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地度日,夫妻得以彼此親愛尊重
      • 【帖撒羅尼迦前書 4:3-9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。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……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……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,叫你們彼此相愛。
    •  

基督徒倫理學(五)

一、培靈信息

Q:當基督徒提到「屬靈的糧食」我們想到的有哪些?

【耶利米書 15:16】耶和華萬軍之神啊,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;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,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。

【以賽亞書 30:20-21】主雖以艱難給你當餅,以困苦給你當水,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;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。你或向左或向右,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:這是正路,要行在其間。

【約翰福音 4:34】耶穌說: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做成他的工。

【約翰福音 6:33-40】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、賜生命給世界的。……耶穌說:我就是生命的糧;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……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;到我這裡來的,我總不丟棄他。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,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,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。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:他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卻叫他復活。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,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
  • 分組默想:為過去一週你所領受到主的話語感謝讚美主。

二、複習

  • 遵行上帝旨意的五要件如何應用在第5誡?
  • 遵行上帝旨意的五要件如何應用在第6誡?

三、第七誡與第八誡

1. 第七誡:不可姦淫

(1)甚麼是姦淫罪?

  • 路德小問答: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,使我們在言語和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地度日,夫妻得以彼此親愛尊重。
  • 狹義:婚姻中的不忠與實際的淫亂行為。
  • 廣義:主耶穌把罪的範圍推進到人的內心、眼目與慾念。

【馬太福音 5:27-28】你們聽見有話說:不可姦淫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

列舉聖經中所提到的姦淫罪(和合本節錄):

【利未記 18:1-23】耶和華對摩西說……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……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……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……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……不可露你姊妹的下體……不可露你孫女或外孫女的下體……不可露你姑母、姨母、伯叔母、兒婦、弟兄妻子的下體。……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,不可與他親近。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。不可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;這本是可憎惡的。不可與獸淫合;這本是逆性的事。

【利未記 20:10-21】與鄰舍之妻行淫的,姦夫淫婦都必治死。與繼母行淫的……與兒婦同房的……人若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……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……人若與獸淫合……女人若與獸親近……人若娶他的姊妹……婦人有月經,若與他同房……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……人若娶弟兄之妻,這本是污穢的事。

【申命記 22:13-30】人若娶妻,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,信口說他,將醜名加在他身上……若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,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。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裡遇見他,與他行淫……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強與他行淫,只要將那男子治死。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抓住他,與他行淫……人不可娶繼母為妻。

列舉今天這個世代的姦淫罪:

  • 婚外情、同居中的不忠、婚前或婚外性行為。
  • 以色情影像、色情聊天、情慾想像餵養內心的淫念。
  • 以權勢、職位、金錢、情感操控進行性剝削。
  • 破壞他人婚姻、曖昧越界、網路匿名性的情慾犯罪。

(2)上帝為甚麼要設立第七誡?

  • 為保守婚姻盟約的神聖,因婚姻不是私人契約而已,更是神面前的盟約。
  • 為保護人的身體尊嚴與人格,不把人當作滿足情慾的工具。
  • 為保守家庭、兒女與群體的秩序,避免罪帶來連鎖性的傷害。
  • 為呼召神的百姓活出聖潔,顯明與世界不同的生命。

(3)如何避免淫亂罪?

【羅馬書 13:8-10】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【帖撒羅尼迦前書 4:3-9】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。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……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……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,叫你們彼此相愛。

【瑪拉基書 2:14-16】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。她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的妻,你卻以詭詐待她。……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……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。

  • 把「愛人如己」當作界線:任何使人受傷、被物化、被利用的情慾,都違背愛。
  • 操練盟約之愛:在婚姻、家庭、服事、同工關係中學習忠誠、守約、透明。
  • 操練心思與眼目的聖潔:不給試探留下餘地,遠離使自己跌倒的人事物。
  • 建立屬靈同伴與可問責關係:讓光照進隱密處,使罪無法在黑暗中長大。
  • 練習:重新與自己的生死盟(家人、同學、同事、同工)交通,更新盟約,彼此委身。

2. 第八誡:不可偷盜

(1)甚麼是偷盜?

  • 講義引述路德小問答: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,使我們不致偷盜,或以偽亂真或用詭詐手段騙取人的財物,但幫助人保守他的財務,興旺他的事業。

舉聖經偷盜的實例(和合本節錄):

【出埃及記 22:1-15】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……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;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……若他所偷的仍在他手下存活,他就要加倍賠還。……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裡放牲畜,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,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。……人若將銀錢或家俱交付鄰舍看守,若把賊找到,賊要加倍賠還……借物受傷或死亡,借的人總要賠還。

舉今天這個世代偷盜的實例:

  • 直接竊取金錢、物品、器材、公司資產。
  • 詐騙、造假帳、侵占、公款私用、逃漏稅。
  • 盜版、侵害智慧財產權、未授權複製或使用他人成果。
  • 偷時間、偷懶、虛報工時、利用制度漏洞不當得利。
  • 以不公義的商業手段、資訊不對稱或詭詐方式奪取他人利益。

(2)上帝為甚麼要設立第八誡?

  • 為保護他人的產業、勞力成果與生活秩序。
  • 為建立群體中的信任、公義與公平。
  • 為教導人尊重別人的界線,也尊重神所賜的供應與託付。
  • 為使神的百姓不只不偷,還成為幫助別人興旺的人。

(3)如何防止偷盜的行為?

  • 偷盜的根本原因:貪心、不信神的供應、懶惰、嫉妒,以及想用不義的方法快速得利。

講義提到「五要件如何應用在第八誡」,但本頁未列五要件原文,建議對照前課內容一起默想。

【以弗所書 4:28】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

【利未記 19:9-10】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。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。

  • 學習勞力親手作工,不以不勞而獲為智慧。
  • 培養感恩與知足,讓心不被貪婪驅動。
  • 過分享的生活:刻意分出時間、金錢、物資給缺乏的人。
  • 在財務、工作、服事上建立誠實與透明,拒絕任何小小的不義。
  • 作業:未來一週刻意透過愛之語對人作物質的分享。

四、課後重點整理

  • 本課核心:第七誡與第八誡都不只是禁止性的誡命,而是積極呼召神的百姓活出聖潔、忠誠、公義與分享。
  • 第七誡的焦點:不只是禁止外在的淫亂,更處理內心的情慾、眼目的放縱與對盟約的不忠。
  • 婚姻的神學:婚姻不是單純兩人的關係,而是神面前的盟約,因此姦淫本質上也是對神的約不忠。
  • 愛的原則:保羅把誡命總結在「愛人如己」;凡使對方受害、被利用、被奪去尊嚴的,都違背誡命。
  • 聖潔的操練:遠避淫行不是消極壓抑,而是用聖潔尊貴守住身體,並在關係中學習忠誠與委身。
  • 第八誡的焦點:不只是不能偷,還包括不可用詭詐、欺騙、制度漏洞或權勢去奪取別人的利益。
  • 工作與分享:聖經對偷盜的解法,不只是停止犯罪,而是勞力作工,進一步成為能分享的人。
  • 群體生活:第七誡保護婚姻與家庭,第八誡保護財物與信任;兩者都在建造一個可安居、可彼此託付的群體。
  • 屬靈根源:淫亂與偷盜都不是單純行為問題,背後常是貪心、自我中心、不信神供應與不敬畏神。
  • 實際應用:本週可從兩件事操練:一是更新盟約關係,二是刻意作物質分享,讓誡命落實在日常。

五、帶領查經/課後分享可用問題

  • 你最近是把什麼當成自己的「糧食」?真正餵養你生命的是什麼?
  • 第七誡最挑戰你的是外在行為、內在念頭,還是關係中的忠誠?
  • 你是否曾把人當成滿足自己需要的工具,而不是神所愛、應當尊重的人?
  • 第八誡對你最大的提醒是什麼?金錢、時間、誠信、版權、制度使用,哪一項最需要悔改?
  • 本週你可以向誰更新關係?又可以向誰作出一個具體的分享行動?

發佈留言